第一次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司法部长会议开幕

发布单位:人员机构编辑:发布日期:2013/09/05浏览量:119

    法制网北京9月5日讯 记者袁定波 第一次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司法部长会议5日在北京开幕。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习近平向会议发来贺信。他强调,法治是一个国家发展的重要保障。加强法律和司法行政领域交流合作,是上海合作组织各成员国的共同愿望。中国愿同上海合作组织其他成员国一道,加强法律和司法行政领域交流合作,积极推进法治建设,维护地区和平稳定,促进各成员国共同发展繁荣。

    习近平在贺信中对会议的召开致以热烈祝贺,向出席会议的各国司法部长和代表表示诚挚的欢迎。

    习近平表示,上海合作组织成立以来,扩大了成员国政治、经济、安全、文化等领域务实合作,促进了地区和平与发展,得到了国际社会广泛认同。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司法部长会议机制的建立和第一次会议的召开,是加强成员国司法部合作、推进司法行政领域交流合作的重要举措,相信会议将为推进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法治建设和交流合作作出积极贡献。

    习近平指出,中国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在全社会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努力建设法治中国,以更好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作用,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出席开幕式。在宣读了习近平的贺信后,孟建柱说,法治是人类政治文明的重要成果。加强司法行政合作,是深化上海合作组织合作的重要内容。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司法部长会议机制的建立,标志着成员国司法行政合作进入新阶段,必将对推进成员国法治建设,促进地区发展稳定,发挥建设性作用。

    孟建柱在会上提出三点建议:一是坚持相互尊重、相互信任,在充分尊重成员国司法主权的基础上,深入开展司法合作,不断增进了解、扩大共识。二是坚持共谋发展、共享经验,进一步加强司法部门不同层面的交流,加强信息交流共享,加强相关业务领域的多边和双边合作,相互借鉴司法行政工作经验,共同提升司法行政工作能力。三是坚持完善机制、深化合作,以务实为导向,建立健全司法部门之间多层次多渠道合作机制,促进司法行政合作制度化。着力推动成员国司法协助合作,有效打击跨国犯罪,保护成员国公民、法人合法权益,促进地区发展稳定。

    孟建柱指出,在法治中国建设进程中,中国将以更加开放、务实的态度,学习借鉴上海合作组织其他成员国在法治领域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努力把人类法治文明的一般规律创造性地运用于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伟大实践,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创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上海合作组织秘书长梅津采夫在开幕式上致辞。中央政法委秘书长、国务院副秘书长汪永清出席开幕式。司法部部长吴爱英主持开幕式。

    上海合作组织司法部长会议机制是由中国司法部提出并推动建立的在上合组织框架下的多边合作机制。第一次会议由中国司法部主办,主题是“加强司法部间合作,推进法治建设,保障和服务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