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一带一路”法律服务高端论坛在上海政法学院举行

发布单位:人员机构编辑:发布日期:2019/05/14浏览量:1583

    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即将召开之际,4月18日,由司法部国际合作局、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上海市法学会、上海政法学院、国际商会上海代表处、上海市法学会“一带一路”法律研究会共同举办的第二届“一带一路”法律服务高端论坛暨海外投资争端解决机制与法律保障研讨会在上海政法学院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国际司法交流合作培训基地举行。

    来自国内外相关机构和领域的专家学者和上海市法学会“一带一路”法律研究会会员出席了本次论坛。

    上海政法学院党委副书记、上海市法学会“一带一路”法律研究会常务副会长潘牧天致欢迎词。

    上海政法学院校长、上海市法学会“一带一路”法律研究会会长刘晓红表示,随着“一带一路”建设的深入推进,沿线国家的经济合作日益深化和提速,民心日渐相通,文化教育、旅游等方面的合作交流也日趋频繁。在基础设施建设、国际贸易投资和商业往来、民间交往等方面,为了推动争端解决、加强相关体制机制建设,需要理论界与实务界共同研究和探讨法律服务和多元化争端解决机制的发展路径和实践方法。

    上海政法学院依托中国-上合基地,努力为推动“一带一路”法律服务、探索构建多元化争端解决机制发挥积极作用。希望本次论坛为推进新时代“一带一路”法律服务贡献宝贵智慧。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盛勇强提出了三点倡议:在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中思考和推进“一带一路”法律服务工作,加强法律服务交流合作和能力建设,加强法律服务人才队伍建设。以务实合作为依托,更好地践行国家“一带一路”合作倡议。

    国际商会仲裁院副主席鲍其安表示,国际商会仲裁院旨在解决各种商事争端,促进世界和平。涉及“一带一路”的争端解决,期待与各国法律机构密切合作,提供最好的方案。

    上海市法学会党组副书记、专职副会长施伟东指出,举办此次论坛就是为了加强各国法律界的对话和交流,探索国际争议解决的最优方案,寻求在国际投资争端解决问题上达成最大共识,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保障。

    国际法院管理协会主席马克·比尔表示中国是世界上技术方面最先进的国家之一,可以向世界展示怎样把世界变得更好、更安全。

    上海市司法局副局长、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估受访专家罗培新指出,对待营商环境评估,我们要有三个立足点:要有国际视野,真诚地尊重国际化的价值观和方法论;立足中国的现实国情和现实的需求来推进这项工作,解决当下的问题;所有的法律人共同致力于构建一套法理正当、技术理性和规范严谨的制度体系。

    全国政协常委、民建中央副主席、上海市政协副主席周汉民指出,“一带一路”相关法律环境的创造需要相关国家的共同努力,包括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法律救济、争端解决等各个方面。

    高峰论坛下半场由上海市法学会“一带一路”法律研究会副会长倪受彬主持。金杜律师事务所国际争端解决研究院主任杨帆表示,可以通过有效的仲裁条款来保护投资,要选择最适宜的仲裁地和仲裁规则,灵活运用调解和其它的非诉讼纠纷解决程序(ADR)。

    俄罗斯联邦总统直属国民经济与管理学院法学院主任奥列格·扎伊采夫、上海市法学会“一带一路”法律研究会常务理事沈秋明表示,可以通过高等研究机构的国际交流合作,培养具有新理念的法律人才,促进“一带一路”倡议的实施。

    上海政法学院上海合作组织研究院院长袁胜育指出,“一带一路”倡议的顺利推进,要求我们既要研究法律问题,更要研究潜藏在法律问题背后的文化、历史问题,要培养一种对法律文化的尊重,对不同生活方式的尊重。发展经济不仅仅是经济学家或者经济界人士所能解决的问题,背后有着具体国家的人文、社会、历史、风俗等方面形成的合力,通过“一带一路”倡议的推进,可为创新全球经济治理模式做出贡献。

    上海市法学会“一带一路”法律研究会副会长宋晓燕主持海外投资规则与“一带一路”倡议讨论环节。牛津大学现代中国研究副教授马修·伊利指出,通过新加坡公约,看到中国国际商事法庭展现出中国的决心。国际上需要有更多人了解中国的法律。中投丝路首席执行官、纽约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马文彦回顾了数字丝绸之路的背景,分析了其现状。所有国家都想进行经济转型,多与中国在数字经济上连接。乌兹别克斯坦塔什干国立法律大学国际商法教师舍尔扎德·霍吉穆拉托瓦介绍了乌兹别克斯坦的营商环境,希望借助“一带一路”吸引更多的国际投资,加强国际间的合作。招商集团原总法律顾问、中国海商法协会副会长王春阁指出,“走出去”面临的各种争端亟需仲裁机构进行调解。缅甸德信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曾勤博分享了缅甸在上述问题上的应对措施与经验。上海市法学会“一带一路”法律研究会理事、上海政法学院国际法学院石俭平副教授认为,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ICSID)存在一些缺陷,也许中国未来可以倡导建立属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专属的投资争端解决机制。

    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王海峰教授,最高人民法院 “一带一路”司法研究基地(上海政法学院)主任盛红生等进行了讨论。上海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主任、上海市法学会“一带一路”法律研究会副会长陈峰作了会议总结。

    新华社、人民日报、文汇报、上海法治报、律新社、智合法律新媒体等报道了本次论坛。(王驰骋撰稿 晏晓东等摄影)

中国-上合基地办

2019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