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私法理论反思与构建”研讨会在上海政法学院顺利召开

发布单位:人员机构编辑:发布日期:2019/05/23浏览量:1011

427日,由中国-上合基地办研究咨询部主办的国际私法理论反思与构建研讨会在上海政法学院中国-上合基地国际会议中心顺利召开。会议邀请了来自国际私法学界、法理学界的知名学者、青年才俊,围绕一般法理学与国际私法部门法理学之关系、国际私法部门法理学研究之反思与构建等问题开展了深入的交流与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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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幕致辞和主题报告由上海政法学院国际法学院许庆坤教授主持,上海政法学院上海全球安全治理研究院办公室主任、中国-上合基地办研究咨询部常务副主任贾少学致开幕词,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丰霏、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讲师章安邦作主题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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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庆坤介绍了此次会议召开的背景,指出国际私法历来是一门法理性很强的学科,只有从法理论角度进行深入挖掘,才能为制度完善建立根基,为实践发展提供指导。

贾少学介绍了中国-上合基地的发展历程,所承担的重要功能,欢迎与会专家更多参与基地的学术交流与研究。他重点介绍了近年来中国法理学界对什么是“法理”,其功能、意义等问题的反思与追问。其中,最为重要的是法理学与部门法学之间的融汇贯通。

丰霏介绍了“法理研究行动计划”的肇始与进展情况。为了重新找到法理学的研究方向与研究核心,行动计划从2018年提出,希望从中国文化背景、语境中去重新发现、认识“法理”这个概念,发挥中华传统文化的力量和中国自己的话语,结合改革开放法治建设的成果和经验,重新构建中国法学的理论体系。

章安邦报告的主题是“论作为主权的司法权——主权性司法权的内涵、历史与表现”。与“司法主权”概念相比,“主权性司法权”突出司法权具有主权意义,司法主权是主权性司法权的内涵之一。作为主权性司法权核心概念的“领事裁判权”与“治外法权”内涵并不相同。主权的统一是国内国外两个向度上的统一。

    会议第一阶段主题为“欧美冲突法理论之检讨”,由上海政法学院国际法学院王丽华教授主持。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杜涛教授就“欧洲国际私法理论之检视”作专题报告,武汉大学国际教育学院邹国勇副教授评议。许庆坤就“美国冲突法理论之检视”作专题报告,杭州师范大学沈钧儒法学院李建忠教授评议。

杜涛指出,尽管历经数次革命,西方冲突法整体呈现单一主义思维的特点,这种思维在一些疑难案件中无法取得圆满的结果。基于法律多元主义、法律共享原则,或许可以突破西方冲突法的单一主义思维,为世界冲突法理论的发展贡献中国特色的理论。

许庆坤列举了国内既往研究对美国冲突法的误解。库克的本地法说早在1924年便已提出,当时美国尚处于进步主义思潮时期,该学说与二战、保守主义思潮无关。柯里的“governmental interest”理论既往被翻译为“政府利益分析说”并不准确,翻译为“法律适用意愿分析”更为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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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第二阶段主题为“中国国际私法理论研究之反思和国际私法正义问题”,由上海政法学院国际法学院石俭平副教授主持。南京大学法学院宋晓教授就“中国国际私法理论研究之反思”作专题报告,西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张春良教授评议。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袁发强教授就“国际私法正义问题”作专题报告,山东农业大学文学院法学系张丽珍副教授评议。

宋晓认为,国际私法理论的发展似乎无法超越法学思潮发展的阶段和范畴。国际私法研究对法理学的独特贡献表现在程序与实体的区分、法的效力范围、特殊识别问题、国际私法规则的解释、司法过程中的比较法等方面。

袁发强认为所谓冲突法对实质正义的追求,主要是体现在婚姻家庭、消费者合同、劳动者合同、保险合同等民事冲突法领域,根本原因在于相关领域的实体法产生了巨变,冲突法相应的在因应实体法的变化和发展。在商事冲突规范领域,仅需保持最低限度的正义,传统的规则并未遭到抛弃,只不过是随着新的商业交易关系的产生,而需要构建新的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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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王国华教授作总结发言。她指出,中国-上合基地为此次会议搭建了一个很好的学习交流平台,各位与会专家就国际私法的理论问题进行了深入的理论探讨。国际私法的法理学研究仍大有可为,应该加强与法理学界的联系与合作。(章晶撰稿 陈佳丽摄影)

中国-上合基地办研究咨询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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