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生热议我校设立“中国—上合组织国际司法交流合作培训基地”

时间:2013-09-16浏览:86

2013年9月13日,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在吉尔吉斯斯坦首都比什凯克举行。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习近平表示,中方将在上海政法学院设立“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国际司法交流合作培训基地”,愿意利用这一平台为其他成员国培养司法人才。

我校校园网首页和官方微博第一时间发布了这一新闻信息。截至目前,相关新闻阅读和微博转发量已达四百余条。广大师生在看到新闻后,深感振奋、鼓舞和骄傲。
上海市法学会副秘书长、我校教授汤啸天从“合作培训基地”在加强国际间反恐合作方面的作用进行了阐述。他认为,反恐是目前人类面临的艰巨任务,“合作培训基地”的设立,可以增强国际间的合作、互信,增强国际反恐共识的形成,培养有正义感、责任心,有国际视野,有高超技能的反恐人才。

社会管理学院院长章友德教授认为,“合作培训基地”是一个为国家服务的重要平台,我校可以通过这个平台深入研究中亚各国的社会、文化和历史,并将研究体现在司法人才培养的过程中,形成我校的人才培养特色,提高学校的核心竞争力。
法律学院院长侯怀霞教授认为,“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国际司法交流合作培训基地” 的设立和发展,将为上海优秀法律人才服务于地区和国际舞台提供一个很好的载体,同时,也为上合组织各成员国的司法互动提供良好的交流平台。还将强化上合组织成员国间依照国际法共同依法打击国际犯罪,加强地区间的法律了解和认同,培养熟知地区和世界法律法规、熟知合作组织司法解释、具有国际视野的法律人才,对更好地维护地区和世界和平具有现实意义和长远价值。

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张远新教授认为,习近平主席在上海合作组织峰会中提出“在上海政法学院设立‘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国际司法交流合作培训基地’”,表明我校的办学实力、能力和水平得到了国家的高度信任和充分肯定,我校的社会服务能力已经提升到国家层面,能为国家乃至国际组织提供培训、研究、咨询等高级别和高层次的服务。
青年教师陈丽天表示,“合作培训基地”的设立,对上政的教师无疑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每一位青年教师都应该拓展学术思路,开辟全新的研究领域,以适应这一交流合作项目的需要,为学校的发展做出贡献。

“合作培训基地”的设立不仅引起了教师的热议,也成为同学讨论的热点话题。校学生会主席、经管学院学生许高翔认为,“合作培训基地”的设立极大地增强了同学们对母校的荣誉感与归属感,激发了同学们刻苦学习的动力。我们一定要努力学习,自强不息,把自己真正培养成适应国家战略和上海城市发展,具有国际视野、良好专业基础、较强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复合型人才。余陶丽同学则更加期待与不同肤色的外国友人共同学习,在学习中产生思想碰撞的火花,同时,期待在生活中与他们成为知心好友。希望“合作培训基地”给同学们带来更多参与国际学术交流和社会实践的机会。

2013年是学校的转型发展年,“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国际司法交流合作培训基地”的设立,对我校促进办学能力、提高办学层次、拓展办学空间、展示办学水平起到重要的助推作用,为我校的转型升级提供了重大的发展机遇,同时,也为我校开启了一个重要的宣传“窗口”。广大师生员工也将以此为鞭策,趁势而上,与学校共同发展、进步。(张雯淇撰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