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国际司法交流合作培训基地”上海揭幕

时间:2014-05-20浏览:55

上海合作组织首个“国际司法交流合作培训基地”20日在该组织诞生地正式揭牌。 张捷 摄


吉尔吉斯斯坦总统阿塔姆巴耶夫,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上海合作组织秘书处副秘书长罗光明等

共同为“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国际司法交流合作培训基地”奠基。 张捷 摄



中央电视台相关报道视频http://news.cntv.cn/2014/05/21/VIDE1400628651248722.shtml?from=timeline&isappinstalled=0

上海东方卫视相关报道视频http://www.kankanews.com/a/2014-05-21/0014803605.shtml



      中新网上海5月20日电 (记者 陈静)  上海合作组织首个“国际司法交流合作培训基地”20日在该组织诞生地——上海,正式揭牌并奠基。上海合作组织秘书处副秘书长罗光明对中新网记者表示,上海合作组织与中国在司法领域合作有了良好开端。 


  预计于2016年在上海政法学院全面建成的“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国际司法交流合作培训基地”,将面向上合组织成员国、观察员国、对话伙伴国,打造以司法和执法人员培训、国际合作研究、政策法律咨询、研究生培养为主的国家级国际司法交流合作平台。


  2013年9月13日,在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13次会议上,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在题为《弘扬“上海精神”,促进共同发展》的发言中表示,中方将在上海政法学院设立“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国际司法交流合作培训基地”,愿意利用这一平台为其他成员国培养司法人才。在未来10年,中国将向成员国提供3万个政府奖学金名额。


  上海政法学院方面当日透露,对司法和执法人员的培训,将包括警务反恐人员培训、网络安全人员培训以及司法官员培训。在国际合作研究领域,培训基地将举办高层司法论坛,邀请上合组织成员国领导人就多边、双边重大司法议题等展开充分协商、讨论,以达成共识。同时,培训基地还将组织上合组织成员国专家学者共同开展司法领域项目研究,以推进各国司法领域实务合作。


  据悉,上海合作组织是唯一由中国倡议发起并发挥主导作用的区域性国际组织,互信、互利、平等、协商、尊重多样文明、谋求共同发展的“上海精神”是成员国合作的基本准则。据了解,司法合作是《上合组织成员国长期睦邻友好合作条约》规定的重点合作领域,加大力度推进相关合作,对打击“三股势力”和跨国犯罪、维护国家安全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据悉,“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国际司法交流合作培训基地”将拥有“上海合作组织研究院”、“上海合作组织研究中心”、“中国周边外交研究中心”、“反恐怖主义研究中心”等多个研究机构,并汇集上百名中外卓富盛名的学者和大师。


  上海政法学院始建于1984年。学校以法学为主干,多学科协调发展。其中,法学是上海市一流学科,社会学、国际政治等专业实力雄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