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合组织经贸合作迈上新台阶

时间:2014-11-21浏览:5

        11月19日,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经贸部长第十三次会议在阿斯塔纳市(哈萨克斯坦共和国)举行。


  出席部长会议的有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国家经济部部长多萨耶夫,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部长助理童道驰,吉尔吉斯斯坦共和国经济部对外联络和一体化局局长列茨,俄罗斯联邦经济发展部副部长利哈乔夫,塔吉克斯坦共和国经济发展和贸易部部长拉希姆佐达,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对外经济关系、投资和贸易部第一副部长埃尔加舍夫。


  出席会议的还有上海合作组织秘书长梅津采夫、实业家委员会执行秘书卡纳夫斯基、塔吉克斯坦国家储蓄银行理事会第一副主席哈基姆佐达。


  会议由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国家经济部部长多萨耶夫主持。


  会议在建设性和友好的气氛中进行,对进一步发展和深化上海合作组织区域经济合作问题进行了广泛研究,听取了各国代表团团长关于上海合作组织框架内经贸合作现状和前景的介绍,秘书处关于《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多边经贸合作纲要》、《2012~2016年上海合作组织进一步推动项目合作的措施清单》落实进展情况的通报,以及上海合作组织实业家委员会、银行间联合体关于2013~2014年工作的报告。


  与会者指出,自第十二次部长会议(2013年10月23日,塔什干)以来,各方就落实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和政府首脑(总理)理事会会议达成的关于发展经贸和投资合作的共识做了大量工作。


  为发展多边经济和投资合作,各方商定继续切实开展工作,落实《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多边经贸合作纲要落实措施计划》和《2012~2016年上海合作组织进一步推动项目合作的措施清单》,并将对具体合作领域的投资项目给予优先关注。


  会议商定,按规定程序将以下问题提交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首脑(总理)理事会会议(2014年12月14日~15日,阿斯塔纳)审议:


  ——签署《上海合作组织海关部门在风险管理系统开发与应用领域合作的备忘录》;


  ——批准《上海合作组织秘书处关于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多边经贸合作纲要落实进展情况的报告》。


  此外,与会各方高度评价习近平主席提出的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战略,一致表示愿将上海合作组织区域经济合作同该战略进行对接,不断提高区域经济合作水平。


  各方还深入讨论了区域经贸合作现状和前景,就进一步推进上海合作组织区域贸易投资便利化、加强投融资机制建设、优化经贸部长会议工作机制等问题广泛交换了意见,达成一系列共识。


  各方欢迎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2014年9月在杜尚别举行的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四点经贸合作倡议,即2015年在华举办上海合作组织国家商品展、启动中国—欧亚经济合作基金、向各成员国提供50亿美元贷款额度、2015~2017年为各成员国培训2000名人员,并商定,将上述倡议作为上合组织经贸合作的共同措施写入会议纪要。此外,会议还听取了实业家委员会、银行家联合体关于2013~2014年工作的报告。会后,各方签署了会议纪要,并发表新闻公报。


  会议决定,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经贸部长第十四次会议将于2015年在中国举行。部长会议后各成员国代表团团长签署了会议纪要。(步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