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与浙江大学联合培养国际司法高级人才

发布单位:人员机构编辑:发布日期:2015/09/21浏览量:6

      为推进“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国际司法交流合作培训基地”中长期规划,加快基地人才培养建设,2014年我校与浙江大学签署了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协议。两校领导高度重视,精心准备并有序推进。经过我校研究生处多次沟通和协调,考虑到上合组织司法培训基地对国际司法人才的需求,浙江大学同意将联合培养博士的招生工作提前到2015年,并首先在非传统安全专业开始招生,2016年将延伸到法学及其他专业。目前,双方联合培养博士留学生项目开始招生首届留学生,标志着此项工作进入实质性实施阶段。本次共招收8名外国留学生,均是非传统安全专业博士生,标志着“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国际司法交流合作培训基地”培养国际高端法律人才工作进入实质性实施阶段。

      2015年9月18日,为了两校联合培养博士工作有序顺利开展,我校国际交流处处长王蔚、研究生处处长赵俊、基地办公室主任陈校等一行拜访了浙江大学研究生院、留学生院、法学院和公共管理学院,并与浙江大学外国语学院进行了座谈,双方就共同联合为培训基地培养外语复合型人才及建立国际组织精英人才班达成了共识,探讨了合作导师机制——浙江大学将提供理论导师,我校将设立项目课程并提供实践导师,通过对国际人才素质的要求,以期达到对人才的联合培养。

      根据浙江大学的博士遴选条件和相关程序,我校共有四名教师通过2015年浙江大学博士生导师遴选。他们分别是:国务学院王蔚教授、袁胜育教授、马克思主义学院张远新教授以及国际法学院盛红生教授。9月18日上午,王蔚教授、张远新教授和袁胜育教授参加了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的非传统安全方向导师与博士研究生的第一次师生见面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