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国际司法交流合作培训基地组织章程》和学校第一次党代会精神,发挥上合培训基地在服务国家战略、推动学校发展的重要作用,经校党委常委会和校长办公会审议,决定调整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国际司法交流合作培训基地组织架构,设立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国际司法交流合作培训基地办公室内设机构。中国-上合司法培训基地办公室内设机构是培训基地办公室直接领导下的执行机构,根据“培训、智库、论坛”三大核心功能设教学部、学术部、合作交流部和行政部四个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