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国际司法交流合作培训基地(以下简称“培训基地”)“一带一路”与上海合作组织研究的科研成果统计工作即日起启动。为确保统计工作按时、顺利、准确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1.时限: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2.类别:
(1)与一带一路、上海合作组织有关的科研成果。
(2)在具有全国或国际统一刊号的报刊上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正式出版的著作(专著、编著和译著)、立项的科研项目、科研成果获奖、推广成果、内参,以及举办、参与的学术讲座或学术会议等。
二、统计内容
1.科研项目统计:指各级各类正式立项的纵向科研项目及横向项目,含申报三类以上纵向科研项目,统计内容包括项目名称、项目来源、项目类别、项目批准号、立项时间、结项时间、立项经费等。
2.论文统计:指在省级以上公开出版的学术性期刊上发表的论文,或在省级以上政府部门主办的报刊发表的理论文章,统计内容包括论文名称、刊物名称、刊物级别、刊物期数、发表时间、被转载或收录情况等。
3.著作统计:指在正式出版社出版且有正式书号的学术著作(专著、编著、译著),统计内容包括著作名称、出版社名称、出版社级别、书号、出版时间、著作种类、著作字数、自撰字数等。
4.获奖成果统计:指获各级政府、行业、协会、学会奖励成果,含申报市厅级以上政府奖励成果,统计内容包括成果名称、奖励名称、奖励等级、获奖时间、颁奖单位等。
5.推广成果统计:指为政府提供咨询服务和决策支持的咨询报告、研究报告等,或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做出贡献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成果,统计内容包括成果名称、成果类型、推广对象、到账经费、推广时间等。
6.学术活动统计:指经科研处备案的学术讲座和学术交流等活动,统计内容包括讲座题目、会议名称、会议类型、会议提交论文/报告题目、讲座/会议时间、讲座/会议地点、主办单位等。
三、时间安排
请相关人员从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国际司法交流合作培训基地网站http://cisco.shupl.edu.cn/上下载《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国际司法交流合作培训基地2013-2015年度科研成果统计表》(附件1)和《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国际司法交流合作培训基地2013-2015年度科研成果统计汇总表》(附件2)并认真填写,与各类科研成果扫描件报送至培训基地建设办邮箱jdjsb@shupl.edu.cn,邮件名请注明:姓名-单位-科研统计表。.
统计截止时间:2016年1月20日
联系电话:021-39225201 联系人:王丽群
四、注意事项
1. 所有成果必须是本人科研成果,无任何知识产权问题。
2.成果统计以成果为对象,每项成果只统计一次,由第一完成人或者通讯作者负责登记,其他完成人不要重复登记。
3.同一篇论文被多次检索就高计算一次,同一成果先后获多种奖励,按最高级别登记一次,不重复计算。
4.被SCI、EI等检索收录的论文,包括SCI分区信息,必须提供权威机构的检索证明。
5. 已经报给科研处2013-2015年度的相关科研成果不再重复报送,培训基地直接从科研处提取相关统计信息。
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国际司法交流合作培训基地
201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