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合组织成员国法律服务委员会中方筹备办公室第一次工作会议在我校召开

发布单位:人员机构编辑:发布日期:2019/05/23浏览量:239

63-4日,上合组织成员国法律服务委员会中方筹备办公室(以下简称“筹备办”)第一次会议在我校召开。司法部国际合作局代局长康煜、司法部国际合作局国际处处长赵洋一行莅临我校指导工作。上海政法学院党委书记夏小和、校长刘晓红、党委副书记吴强会见了康煜一行。

  64日下午,筹备办第一次工作会议在我校召开。康煜宣读了司法部关于同意将上合组织成员国法律服务委员会中方筹备办公室设在上海政法学院的决定。康煜指出,上海政法学院近年来积极参与上合组织成员国司法部长会议机制有关活动,多次派员参加司法部长会议,圆满完成塔吉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司法部法律服务管理人员培训班等培训任务,促进了我国与上合组织其他成员国在司法领域的交流合作,为我国司法部在上合组织司法部长会议机制下推动法律服务委员会的相关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

  康煜表示,2017年受时任司法部部长张军同志的委托,司法部副部长刘志强到访上海政法学院,实地调研了上海政法学院,实地了解了我校为上合组织法律服务所做的工作,鼓励学校聚焦上合组织的发展,加强法律服务工作。通过调研,司法部认为上海政法学院已有较好基础,具备必要条件,能够胜任“上合组织成员国法律服务委员会中方筹备办公室”的任务。

  康煜指出,上合组织成员国法律服务委员会中方筹备办公室在司法部领导下,积极推进上合组织成员国法律服务委员会的各项筹建工作。筹备办围绕委员会的工作设想,坚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吸收、整合上合组织成员国法律服务资源,促进建立由多部门、多国别共同参与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妥善化解“一带一路”商贸和投资争端,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营造稳定、公平、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有力地法律服务和保障。

  刘晓红表示,司法部决定将上合组织成员国法律服务委员会中方筹备办公室设在上海政法学院,这是对学校近年来积极参与上合组织成员国司法部长会议机制,多举措配合司法部在上合组织框架下,推动建立法律服务委员会相关工作的充分肯定与高度信任。筹备办的各项工作将与上海政法学院上合培训基地的发展密切结合,完成好司法部交给的任务,更好地服务国家战略。

  康煜此次到访还为我校师生举办讲座,探讨上海合作组织框架内的法律服务合作机制,经济法学院、丝绸之路律师学院院长胡戎恩教授主持讲座。经济法学院、法律学院等学院师生参加了讲座并现场讨论。(白雨鑫 撰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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