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下午,“国际投资经贸法律风险及对策”专题座谈会暨“一带一路”欧亚地区法治研修班结业仪式在上海市法学会成功举办。中国法学学术交流中心副主任王伟,上海市法学会党组副书记、专职副会长施伟东,上海政法学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潘牧天,上海市法学会秘书长董立武,上海政法学院国际法学院副院长石俭平等出席活动。来自阿塞拜疆、白俄罗斯、格鲁吉亚、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摩尔多瓦、俄罗斯、塔吉克斯坦、土库曼斯坦、乌兹别克斯坦10个国家的289名学员,以及多位国内知名法学法律界专家也在线上共同出席活动。座谈会由石俭平主持,结业仪式由董立武主持。
施伟东在致辞中指出,中国法学会高度重视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法治学术交流,要求承办机构精心办班,办出专业,办出品质。此次上海市法学会和中国法学学术交流中心、上海政法学院紧密配合,全力以赴积极参与筹备,其中上海政法学院特别是中国-上合基地作出了最大的努力与贡献,精心设计主会场布置,组织线上授课。此次研修班增强了各国学员对中国法治建设理论、实践与治理模式的认知,希望通过共同研讨“一带一路”倡议下法治建设的机遇与挑战,为参会学员搭建起一座各国法学法律界交流的桥梁,推进中国和“一带一路”欧亚地区国家之间的友好与发展。
潘牧天在致辞中用“相逢是缘,相聚更是缘”“百花齐放才是春”“一枝一叶总关情”三句话对研修班进行了总结。他表示,希望各国专家学者以专题座谈会为契机,对国际投资经贸法律风险和对策提出宝贵意见,通过思想的碰撞、模式的探讨,促进国际经贸市场规范发展,加快“一带一路”欧亚地区的经贸合作,共同开创和平安宁、共同繁荣的美好未来。
“国际投资经贸法律风险及对策”专题座谈会主题为“一带一路”经贸合作法治保障,共分为三个议题。
议题一为“‘一带一路’沿线各国经贸法律协调”。乌兹别克斯坦司法部法律政策研究院主任马达米诺夫·阿扎姆强调,为协调各国经贸法律,首先应协调各国的民法。目前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正在修订民法典,因此,中国新颁布的民法典具有非常重要的借鉴意义。金茂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韩正从建立经贸法律信息数据库、持续减少非关税壁垒多边计划、建立政府间与民间经贸法律协调工作组三个方面阐述了协调“一带一路”沿线各国经贸法律的构想。德恒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振利指出,“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希望“一带一路”沿线各国能够彼此借鉴各国在经贸方面立法的经验和教训,为提高投资的自由化和便利化、保护外资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而努力。
议题二为“‘一带一路’与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构建”。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李万强以中国自贸试验区的实践为切入点,介绍了自贸区对“一带一路”建设的支持和自贸区在营商环境、贸易、投资、金融、运输、争端解决等领域的新规则。上海对外经贸大学贸易谈判学院、世界贸易组织讲席(中国)研究院院长张磊指出,高标准的国际经贸规则必须遵守《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及原则,符合数字经济时代的发展,建设高标准的市场经济体系,实现高水平的对外开放。国际商会上海代表处法律专家黄志瑾围绕“聚焦、建设、多元”三个关键词介绍了国际商会,讲述了国际商会仲裁院对“一带一路”争议解决机制的建设过程,提出应当建立一个更加柔性、灵活和多元的方式来解决“一带一路”争议。俄罗斯法律家协会代表、圣彼得堡国立大学法律系研究员特罗菲莫夫·阿尔伯特指出,贸易畅通是“一带一路”倡议的重点内容,中国在经贸投资领域具有巨大的潜力,有关各方应当共同采取一系列措施,如消除关税壁垒、简化海关和投资程序、提高区域经济流通的速度和质量、推动自由贸易区谈判进程等。
议题三为“‘一带一路’与经贸投资可持续发展”。中国法学会世贸组织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哈尔滨工业大学人文与法学学院院长赵宏瑞认为,将追求区域营商环境的持续优化作为“求同”,将尊重各国文明的差异作为“存异”,是维护“一带一路”经贸投资可持续发展的首要路径。域内国家应当通过国内立法先行先试,继而谋求双边、诸边、区域的共识,结合欧美经验,推进“一带一路”区域经贸投资可持续发展“国内法共识的区域化”共荣之路。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谭家才在发言中讨论了跨境破产与营商环境的关联性问题,指出应当完善跨境破产协调机制,优化“一带一路”沿线营商环境,并针对跨境破产实践问题提出了三点建议:加快个人破产法立法与更多国家接轨、推定互惠原则下的破产程序及管理人身份互认、加大对跨境破产的宣传和推介。西伯利亚联邦大学国际法教研室副教授梅舍里科夫·亚历山德罗维奇回顾了“一带一路”倡议的发展历程,重点聚焦欧亚经济联盟与丝绸之路经济带的对接,分析了对接带来的机遇与风险。他指出,在互利共赢的基础上寻求共同点,中国、俄罗斯及其它欧亚经济联盟成员国必将走向和平共处的繁荣之路。
专题座谈会后,王伟作结业仪式总结讲话。他代表中国法学会向研修班的成功举办表示祝贺,向参训学员的积极参与和大力支持表示感谢,并提出三点建议:希望学员们成为中国与欧亚地区友谊的传承者、携手抗疫的参与者、法治合作的推动者。他说,研修班作为中国与欧亚地区开展法治交流的重要平台,相信未来会吸引更多欧亚地区法学法律界朋友们参与,不断扩大中国与欧亚地区法治交流的“朋友圈”,为双方法律合作事业不断向前发展作贡献。
此次“一带一路”欧亚地区法治研修班是落实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对中国法治国际论坛贺信精神的一大举措,旨在加强“一带一路”法治合作,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构建公正合理透明的国际经贸规则体系,推动“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活动由中国法学会主办,中国法学学术交流中心、上海市法学会、上海政法学院、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国际司法交流合作培训基地共同承办。
研修班于9月14日开班,共持续12天,得到了欧亚地区国家法学法律界人士的积极响应。受训学员克服疫情带来的困难,在线学习了有关中国民法典、国际商事仲裁、外商投资法律制度、国际商事法庭、中国犯罪治理等方面的课程,参与了专题座谈会,围绕“国际投资经贸法律风险对策研究”撰写并提交了论文,圆满完成了各项既定内容。(陈嘉禾撰稿 任冀鲁摄影)
中国-上合基地办公室培训部
2020年9月27日